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律问题的探讨任务书

 2021-08-19 23:22:53

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目标:

本文之所以选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期望实现的论文目标是:

第一,阐述设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立法背景、立法现状、理论基础,分析并指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应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很好的实现,以此引导大家大致了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在适用中的现况。

第二,结合现状分析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国外相关制度进行分析和思考,以期为之后该制度的正确适用提供改进和完善的方向和切入点。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第一个部分,概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包括立法背景、立法现状、理论基础。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有关国际公约明确了刑事非羁押应当是刑事司法中的常态。我国设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响应了国际号召的同时,也更加有利于保障人权。另外,为遏制错误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而导致变相羁押,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定位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为不断地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有关机关及时更新相关的规定,增加新的内容。

第二个部分主要讲述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现状、不足与原因。首先在重大贿赂犯罪的问题上,重大包含的问题的界定较为模糊。其次,在司法实践领域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极易演变成变相羁押,司法机关在面对安全与人权之间的权衡需要谨慎。然后,在国家赔偿法中并未涉及错误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的国家赔偿问题。最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折抵刑期的问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制措施,通过剖析国外类似的制度来为我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适用以及规范过程中的完善提供新的思路。

第三个部分主要是针对第二部分所体现出来的问题提出的一些完善构想。包含对特别重大贿赂的详细界定、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的监督以及人权保障、错误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后的国家赔偿问题、折抵刑期问题所做出的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以及上文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的分析与思考所得到的感悟。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主要参考文献

[1] 佘景妮.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监督问题探究——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2,8.

[2] Lloyd Weinreb.Leading Constitutional Cases on Criminal Justice[M].New York:The Foundation Press Inc,1997.

[3] 辛宇罡.刑事诉讼制度变迁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以某直辖市M区为例[J].天津:天津出版社,2015(4).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任务书,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