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危险驾驶罪——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任务书

 2021-08-20 10:08

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危险驾驶罪本为《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罪名,其所确立的两种行为方式有其特定的立法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酒后乃至醉酒驾车的违法犯罪也日益增多,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在醉酒驾驶层出不穷的同时,“飙车开始在国内一些特大城市出现。一些人将汽车作为宣泄的工具,将道路作为嬉戏的场所,追逐竞驶,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可以说是将频繁出现的醉酒驾驶与追逐竞驶入罪的决定性因素。应当说,《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新增的行为方式,即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也不外乎于此。《刑法修正案(九)》还明确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如何评价《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的修改呢?文章将以危险驾驶罪增设以来的适用效果及其立法价值和功能等为视角,拟对《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加以深入分析。

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任务及要求

1.查阅不少于15篇的相关资料,其中近五年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完成开题报告;2.完成不少于2500字的外文文献翻译(外文译成汉语,须注明外文文献作者、出处等信息);3.完成1篇不少于12000字的毕业论文。

3.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任务的计划与安排

1.教师选题申报截止日期:2015-12-252.学生选题截止日期:2016-01-053.开题报告截止日期:2016-03-104.论文提交截止日期:2016-05-255.阶段性报告提交截止日期:2016-06-01

4. 主要参考文献

[1]戴有举.危险驾驶罪初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第22条之解读[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01:21-25.

[2]叶良芳.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证成和规范构造[J].法学,2011,02:13-23.

[3]吴华清.危险驾驶罪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检察官,2011,07: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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