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监检衔接问题研究任务书

 2021-10-19 10:10

1. 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本属于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至监察机关,并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起诉实现与监察委员会调查工作的衔接。

但由于两法之间还存在立法不协调、两机关间具体衔接措施和办法规定缺失,具体到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为保障职务犯罪刑事诉讼的顺利开展,加强监检衔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正是本课题研究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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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考文献

[1]叶青,程衍:关于独立监察程序的若干问题思考[J].法学论坛,2019(1)[2]陈卫东:《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的相关问题[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9(4)[3]陈瑞华:论国家监察权的性质[J].比较法研究,2019(1)[4]卞建林:配合与制约: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的衔接[J].法商研究,2019(1)[5]夏伟,刘艳红:程序正义视野下监察证据规则的审查[J].南京师大学报,2019(1)[6]张云霄:《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探析[J].法学杂志,2019(1)[7]陈卫东;聂友伦:职务犯罪监察证据若干问题研究以《监察法》第33条为中心[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4)[8]秦前红,叶海波等.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 年版[9]陈邦达: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如何衔接[N].学习时报,2018-09-18[10]沈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法治保障初步思考[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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