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轻微犯罪处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任务书

 2021-08-20 12:08

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目标:

随着近年来《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刑法修正案十》的颁布,我们从中不难看出,我国的犯罪圈正在呈现扩大化,犯罪门槛也在不断的降低,例如替考,醉驾等一些行为,刑法也都纳入了规制范围。该趋势的出现,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球化背景下刑法国际化的必然结果,随着时代的前进,社会的发展,这一趋势是不可逆的,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违法行为被犯罪化处理,在这种趋势下,我国的轻微犯罪数额数量也呈上升趋势,这样必然会加大司法机关的工作量。而且自从劳动教养制度废除以后,我国由原来的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刑事处罚三阶层的处罚体系,转变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两阶层处罚体系,这就使得一些原本劳动教养处罚的对象陷入空白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充分的利用有限的诉讼资源,快速妥善地处理这类轻微犯罪,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如何在我国刑事处罚现有基础上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轻微犯罪处罚机制也是当务之急。因此,本文旨在借鉴西方的有益经验以及我国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如何完善我国轻微犯罪的刑事法律措施,如何构建一个系统化、制度化的轻微犯罪处罚机制进行讨论和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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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本文拟分为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关于轻微犯罪的一些基本问题。即我们首先要明确轻微犯罪的概念,对轻微犯罪的概念作出界定,然后再指出在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对轻微犯罪的处分方式。在这一部分中,不仅考虑到我国的实践基础,也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 第二部分主要是讨论我国目前在处理轻微犯罪中存在的问题,这部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讨论。程序上,我国的案件繁简分流还尚不完善;实践中,公检法三机关的配合不够顺畅;实体上,轻微犯罪中当事人权益保障还不够;从长远角度看,轻微犯罪者再融入社会也是一个隐性存在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部分主要讲述的是,构建轻微犯罪处罚机制的独立价值,即构建轻微犯罪处罚机制带来的益处。 第四部分也是本文最重要的部分,这部分主要是基于,前面讨论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些改善建议,如何解决我国轻微犯罪处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何提高我国轻微犯罪的办案效率。

3. 主要参考文献

王天若:《轻罪的惩与治》,《人民法治》,2017(7):48-51

丁爽、陈彬,《轻微刑事案件的入罪标准之浅析》,《法制博览》2013年09期

姜晓鹏、范雪梅《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明和不捕机制初探》,《法制博览》2016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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