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以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为例任务书

 2021-08-19 11:08

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目标:

理论目标:

比年来,我国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屡见不鲜,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政府为了妥善处置生态突发公共事件以化解社会舆情压力,必须将行政问责制引入生态突发公共事件的治理工作中。可是,在典型的生态突发公共事件中研究行政问责制仍然是匮乏的。本文综合学界已有研究成果,以近期发生的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为例摸索完备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的计策,这对积累相干应急管理经验和不断完备具备我国特色的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度具有重大理论意义

实践目标:

长久以来,我国粗放式、破坏式的经济发展方式悄然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埋下了一枚枚定时炸弹,近些年来层出不穷的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就是最好例证。数见不鲜的政府在生态问责上没有履行好职责的现象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影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提升。是以,学术界将行政问责制放置在生态突发公共事件中来探求行政问责制存在的短板及其相应解决计策。偶然性因素是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导火索,但其发生的必然性因素在于政府监管缺失、政府官员失职渎职。因此,不仅要在事件发生后对相关政府及其履职人员实行行政问责,更重要的是汲取经验教训用于日常的行政管理,以此提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防止政府及其履职人员行政无作为和公权力滥用,最终鞭策我国政府不竭走向现代化。本文基于此背景,通过研究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这一典型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暴露出的钳制我国行政问责制效能发挥的咽喉之痛并提出改进计策,对于其他生态突发公共事件的行政问责均有实践意义。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近些年来,政府监管不力、决策失误等失职行为引发的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层出不穷,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破坏生态环境,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而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不到位实施行政问责既是责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也契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建设生态文明的执政理念。本文的研究就以社会问题为导向,以政策文本为依据,以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试图揭示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的特性、不足以及改进的计策。

起首,本文对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和行政问责制等概念进行了界说,并指出“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具备迸发性、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具备摧毁性、生态突发公共事件具备复杂性”这三大特性以及详细介绍这三大特性的表现。

然后,本文解说了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的特性,即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具备常态下行政问责制所不具备的特性。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的三大特性的具体表现分别是:“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具备紧急性;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具备被动性;生态突发公共事件治理中的行政问责制具备特殊性”。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盈雁.谁可能为天津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负责[N].检察日报,2015-08-15(1).

[2]李显峰.靖江一养猪场地下藏毒污染面积超24个篮球场[EB/OL].人民网,(2015-10-18)[2016-05-20].http://js.people.com.cn/n/2015/1018/c360303-26834318.html.

[3]刘军民,金树军.西汉水沿岸百姓背水喝 甘肃陇星锑泄漏流祸600里[J].环境与生活,2015(12)

:14-19.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任务书,课题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