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于礼——唐代律令法系中礼刑关系及其变化任务书

 2021-08-20 12:08

1.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目标:

在中国古代法制史的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封建制度的礼刑法律原则,拥有自己完整的律令格式的体系,其“失礼则入刑”的根本理念则为社会发展、法律制度的本身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束缚。

在探讨关于律令法系的实际应用中,尝试从实体应用以及社会结构的角度去探寻中国古代礼刑关系的发展演变。

2. 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

古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无法离开“律”、“令”这两种法律形式,虽然在不同的朝代有所区别:例如唐代“律令格式”、宋代的“敕令格式”汇编等等,但是其本质是依托于儒家的“礼”,其立法思想就是“失礼则入刑”,形成了一个内部自成体系的逻辑系统。这种逻辑系统也恰恰主导着中国古代的政法架构与治国思路,从身份、阶级、礼仪对法社会进行了严格区分,并利用律令体系来保证政行令通、社会稳定。

则从实体应用(主要是古代诉讼)以及古代儒家思想指导下、外儒内法的古代政治实践中,去思考古代律令法体系之下的礼刑关系。

3. 主要参考文献

高明士《律令法与天下法》

郑显文《唐代律令制研究》、《律令时代中国的法律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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